保险中介还有多少泛鑫
保险中介:还有多少“泛鑫”
美女,巨款,潜逃。一场历时168小时的跨国追捕,惊心动魄。上海泛鑫保险 ( )代理公司(下称“泛鑫”)美女高管陈怡携款5亿元出逃事件,给保险中介业务敲响了警钟。 近年来,保险中介业务不断膨胀。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,保险中介市场的业务规模从2005年底的3596.73亿元,发展到2012年底的12757.74亿元,年均增长40%。 但高速发展的背后,是保险中介的鱼龙混杂、乱象丛生。“套费”、“卖单”、“埋单”、“大小账”等诸多不为外人所知的暗箱操作,成为保险中介业内的潜规则。 同时,保险公司与中介之间剪不断、理还乱的利益纠葛,以及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日益增加的依赖性,使得这种潜规则不断放大。 随着泛鑫事件的发生,一场针对保险中介行业的整肃风暴拉开帷幕。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,保监会将对保险中介业务进行“地毯式”检查,并整顿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。 泛鑫事件 泛鑫的实际控制人陈怡因涉嫌经济犯罪,在斐济被抓获,并于8月19日晚被押解回国。同时,几百名受害人前往上海市江苏路369号的兆丰世贸大厦,登记退保申请。 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泛鑫,几年前还是默默无名的小中介,在2011年却快速成为上海滩第一大保险中介机构。其背后的违规、暗箱操作,揭示了保险中介的风险黑洞。 资料显示,上海泛鑫自2010年起开始主营个人寿险代理业务,2011年完成新单保费 1.5亿元,业务规模在上海保险中介市场排名第一;2012年新单保费超4.8亿元,新单期缴占比超90%。 业内人士称,泛鑫的主要问题是采用“期缴变趸缴”的经营模式,将客户的资金移花接木。 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了解到,泛鑫一般会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,一份是正规保险产品合同,另一份是自制的理财产品合同。 以客户购买20年期的定期寿险为例,原本客户年缴费5000元,缴费20年,共缴纳10万元。但泛鑫承诺一年后返还本金及10%的年化收益,提出让客户一次性缴纳保费。 此时,客户缴纳的保费留存在泛鑫账户中,泛鑫却仍按合同,以年为单位,向保险公司分期给付,从保险公司收取高过100%的首年保费佣金。 由于续期保费的佣金比例远低于首期保费的佣金。此后,泛鑫再用留存账户中的剩余保费,再购买新保单,套取更多的返佣。但当客户资金枯竭时,泛鑫不能继续缴纳续期保费,就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,于是上演了“美女高管携款潜逃”的大片。 目前,上海保监局已经认定泛鑫公司是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。同时对于正常的投保客户,监管部门将协调保险公司给予退保。对于持有泛鑫自制理财协议的客户,权益还无法确保,要看陈怡卷走的资金能否被如数追回。 除此之外,泛鑫还涉嫌伪造保单,骗取保费等违规行为。 据悉,此次泛鑫牵扯的保单共计3000多份,真假混杂。目前与泛鑫合作的昆仑健康、泰康人寿 、海康人寿等6家保险公司,正在核算与其业务来往的具体保费,以及泛鑫的总违规金额。 泛鑫此举已经涉嫌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,目前泛鑫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,侦查结束后,案件将移送检察院,或将提起公诉。 业务黑洞 随着上海泛鑫事件的曝光,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保险中介违规操作现象开始露出冰山一角。 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董事长在接受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是行业的潜规则,如20年长期期交保单佣金起码在首期保费的80%以上。如果不给予高额的佣金,保险公司可能遭遇“卖单”。 所谓“卖单”是指,一家保险代理机构,在取得一笔业务后,比较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,然后选择佣金高的险企合作。 数据显示,2012年,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.7%,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强。 为了抢占市场和客源,部分保险公司通过猛增佣金的方法,用高价“拉拢”中介或代理公司售卖自家产品。 “现在已经将手续费炒至正常水平的2倍乃至数倍。”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主管对记者透露,以意外险为例,表面上佣金比例在15%左右,上限不超过25%,但是实际支出可能超过50%,已经远远超过了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。而超出正常支付水平以外的手续费,保险机构一般通过私下给“小账”的方式解决。 保险公司之间的这种恶性竞争,助长了中介机构炒作手续费行为。随着手续费的抬高,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也在不断受到挤压。 一位保险业务人员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表示,以车险销售为例,佣金如果能控制在20%左右,保险公司基本能承受经营压力。例如10000元的保费,综合赔付率约是60%,再提取20%的佣金,保险公司尚有20%的利润空间,除去人工、办公、税费等成本,保险公司仍有5%左右的利润空间。“超过这个数,保险公司就几乎无利可图了。” 长此以往,保险公司无钱可赚,理赔和服务就跟不上,而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服务和售后,也就不愿意再买保险了,这是损害了整个保险行业的利益。 除了上述的“卖单”之外,保险中介还有“撕单”、“埋单”的行为。这种行为主要是指保险代理机构,在收取投保人的保费后,留存手中暂不投保。如果保险期限内未发生保险事故,则保费就被代理机构私吞;若发生保险事故,代理机构会以一些理由向保险公司补交保费,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。 业内人士表示,这是保险代理机构利用了保险公司的财务和管理上的漏洞。 同时,在整个“灰色利益”链条中,一些中介的违规行为都是与保险公司勾结进行的。 一位地方保监局的人士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透露,在一次专项检查中,一个保险支公司直接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,占其全年保费收入的40%,其中一次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资金300多万元。 监管风暴 8月20日,保监会中介监管部、稽查局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赶赴上海,重点部署对泛鑫保险代理事件的后续调查。 此前,保监会已经下发了紧急内部通知,要求各保监局及人身险公司对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。 其中,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是,是否存在销售保险以外的金融理财产品、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、非法吸收存款、非法集资,侵占或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。 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对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证实,本次排查预计于8月底结束。届时,监管部门将据此出台相关规则,对中介业务进行大规模、大范围的清理整顿。 其实,保险中介机构的整顿一直是保监会的重点工作。2012年,保监会共清理6000多家兼业代理机构和222家保险代理公司。 但是,违法违纪现象依旧屡禁不止。 “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。”广东金融学院保险专家王萍表示。 记者发现,在各地保监局开出的罚单中,罚款金额多在3万元至5万元,最低的只有2000元。这与动辄几百万、上千万的涉案金额相比,差距较大。 王萍建议,在提升进入保险中介市场门槛时,将其也纳入偿付能力监管范畴,这样有助于提高行业风险防范能力。 除此之外,中国对保险中介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,处罚手段也仅局限在通报、罚款、吊销许可证等少数几种方式,这使得一些不法中介选择在低违规成本下肆意妄为。 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,保监会正在进一步完善针对中介的规章制度。 目前,部门规章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》、《保险经纪、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》已经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同时《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》业已完成征求意见,正在最后的修改,会签之后将正式颁布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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